环境卫生消毒明确3项要求
发布时间:2020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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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强化防控措施,巩固防控成果,6月18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《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》,从3个方面对各地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提出相关要求。
一是要求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。
二是要求在集贸市场、企事业单位、重点场所、社区等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行动。以农集贸市场为重点,发动商户对所有摊位进行全面彻底环境卫生清理和卫生排查,对市场内公厕、水池、垃圾桶、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进行清扫保洁;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;强化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;落实社区自主保洁制度。
三是要求遵循“五要、七不”原则。“五要”,即隔离病区、病人住所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,医院、机场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,高频接触的门把手、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,垃圾、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,要做好个人手卫生。“七不”,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,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,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,不对水塘、水库、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,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,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,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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